为了方便承租驾驶人和租赁企业及时处理租赁汽车交通违法,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和时间成本,公安部专门制定了《机动车租赁期间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对交通技术监控记录的租赁汽车交通违法,允许承租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自助处理。承租驾驶人在违法行为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交管部门窗口处理时,也不再要求提供租赁汽车行驶证,改为公安交管信息系统自动核对租赁关系。这项措施每年将惠及300多万名承租驾驶人。陈东表示:“我们会根据租赁企业提供的租赁合同信息,里面会有承租驾驶人的驾驶证号,我们根据驾驶证号自动匹配承租驾驶人与租赁汽车的租赁关系,并且把这种租赁关系自动备案到‘交管12123’手机App的平台里面,还有备案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这样的话,我们通过系统核对租赁关系,不需要承租驾驶人在手机App或者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额外增加其他的工作。”
针对承租驾驶人没有及时处理的交通违法,经租赁企业申请,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将违法记录转移到承租驾驶人名下,并通过在租赁合同中确认的联系方式及时告知承租驾驶人。
据了解,此项新措施从今天(20日)起将在江苏、四川两地先行试点,并于年底之前在全国推广。
以往,买车的各种手续较繁琐。据了解,购车的部分步骤将会逐步简化。很多人较为关注的是,买车上牌可以不用去车管所排队了。今天(20日)起,车辆登记销售企业快捷代办以及多项方便临时入境车辆人员牌证办理的措施也将同时实施。
对于购车的车主来说,买到车后要带上相关材料,到车管部门领号、排队、办手续、领车牌,整个流程走下来可能需耗费大半天时间。
公安部将推行机动车销售企业快
关键词: 公安交管6项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