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网报道,11月19日,最高法发布的《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之网络犯罪特点和趋势》显示,2018年,微信超过QQ成为网络诈骗犯罪中使用最为频繁的犯罪工具,超半数网络诈骗案件中均有涉及应用微信实施诈骗的犯罪情节。
根据腾讯最新财报,2019年第三季,微信及WeChat的合并月活跃账户数达11.51亿,同比增长6%。QQ的智能终端月活跃账户数为6.534亿,相比去年同期下跌6%。
报告显示,2016年至2018年网络犯罪案件已结4.8万余件,案件量及在全部刑事案件总量的占比均呈逐年上升趋势,2018年案件量显著增加,同比升幅为50.91%;大部分案件分布于东南沿海,京、沪、津、渝地区法院审结网络犯罪案件合计总量仅占6.81%;福建、浙江、山西等十地利用网络手段实施犯罪的案件占比超过全国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