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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达州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为宣汉县乡村振兴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雷勇与他人合伙承包工程项目并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插手工程项目收受财物的问题。
通报称,2015年1月至2022年2月,雷勇在担任原宣汉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原县扶贫开发局、县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违规与他人合伙承包项目谋取私利,并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打招呼等方式,多次帮助他人承揽工程项目,累计收受他人人民币共计79万元,严重损害营商环境。雷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雷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3年4月,雷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红星新闻记者 张杨 责任编辑 魏孔明
编辑 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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